Patent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Division
科學技術基本法自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制定公布以來,歷經三次修正,
最後一次修正為一百年十二月十四日。
為配合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運用及從事研究人員兼職之需要,
加速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應用及產業化,
爰擬具「科學技術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其修正重點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