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畢業季將至,請本校師生注意研究成果申請專利發明時效!!

  • 發佈日期: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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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畢業季將至,請本校師生注意研究成果申請專利發明時效!!

 

說明:

一、凡研究成果有論文口試、圖書館上架、期刊發表、上網公開(含專題計畫結案報告)或於公開場合以各種形式發表等情事之一者,均視同公開;為避免喪失專利之新穎性,需於專利專責機構規定期限內提出發明專利申請,超過優惠期限即無法取得專利權。各國新穎性優惠期規定為:

()中華民國、美國及韓國:無論任何形式均可主張新穎性優惠期,新穎性優惠期12個月。

()日本:因實驗而公開、因於刊物發表、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或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露,致有前述公開事由,新穎性優惠期6個月。

()中國大陸、歐盟:僅在官方舉辦或官方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優惠期為6個月,從嚴認定故通常不給發明專利之優惠期新穎性。

 

二、依據本校碩、博士班學位考試細則規定略以:「論文口試時應開放旁聽,。口試記錄由系、所、學位學程存檔,論文考試成績應填單送註冊組登錄成績。」,故論文口試當日即視同公開。

 

三、本校教職員提出專利申請時,如有前述公開狀況,應於本校專利申請表一「七、公開揭露紀錄」欄位確實描述公開目的、公開方式、公開日期等資訊,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論文口試日期及委員簽章該頁),以確保於優惠期屆滿前向專責機構提出專利申請。

 

四、校內專利申請表格請至「產學研鏈結中心(網址:http://140.120.49.189/index.php/智財技轉/線上文件/專利相關申請表格」下載填寫,經發明人代表所屬院及系所核章後送產學研鏈結中心辦理,並將電子檔寄至tlo@nchu.edu.tw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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