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業由經濟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7日以經產字第11451033650號、台財稅字第11404671720號令修正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簡稱本辦法),並修正條文,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發佈日期:2026-01-16
  • 新聞分類:育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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